《情人》是有毒的。
倘若你阅读时,还是一个十来岁的小丫头,那种影响,就像感染了破伤风,潜伏期一过,就开始要你的命。

它带来的危险,是催生了我持续至今的性幻想:
最好是秋天。
一个临海的小房子,挂着百叶窗,阳光一栏一栏,将屋子切得一叶一叶,外面人迹屑屑,偶尔能听到说话声,城市就像正在放映一场露天电影,喧响由远而近,如同一辆经过海边的火车,而这间房子,就在火车上。
一切都与我们相关,一切都与我们无关。
屋子里,弥漫的是绝望的肉欲,只有此刻,没有明天,我和一个人,睡去,醒来,上升,降落,流着泪,拚着命……
翻来覆去,万古皆空。
走出那个房间时,青春就过去了。
我们永不复相见。
而人间已然更迭一个世纪。
这个想象中的男主角,必须是瘦的,好看的,干净的……
当然,最关键的是年轻。

做爱这种事,和年长的人,多像是苟且。
和年轻的人,才算是交欢。
韶华在,春光好,少年来,日复一日,纵情逍遥,汝我难分辨,哎呀哎呀天赐人间吻合人。
没人渴望一具衰朽的肉体,在闺房之间,床笫之上,我们只希望他一生年少,金枪不倒,而自己永远青春,永不干涸。

某一年,去一个地方参加笔会。
同住的,是一个女作家。
穿曼妙的衣服,写优雅的文字。
那时她已经结婚多年,儿子上大学。
但活动的三四天里,每天都和丈夫煲电话,温柔甜蜜得让人生妒。
她说起与丈夫初识,亦有《情人》味儿。
是道德不允的男女,但就是爱上了。

第三次见面,在他的宿舍,此后三天,他们没出门,也没有下床。
只是做爱,就像明天就是末日一样,摧枯拉朽,欲罢不能。
累了就睡,饿了吃面,尿急就用床下的脸盆接。
她丈夫,我见过相片的,大高个儿,漂亮人。
相遇的时候,他也美,她亦媚,两具年少的肉体,就像命中注定一样,会在某个时刻,发生一些地动山摇的事情。
我对她说:「你们的过去,就是我多年的幻想。」
然而,欲是欲,灵是灵。
当我真正喜欢一个人,我对他的渴望,永远到不了肉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