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年我十七岁,身体里的野草,正毫无征兆地疯长。
我们村叫「王家坳」,一个地图上得用放大镜才能找到的小点。
村子被大山圈着,像个不情不愿的媳妇,日子过得沉闷又了无生趣。


九十年代的风,吹到我们这里时,已经没什么力道了,只是偶尔带来一些城里亲戚穿旧的的确良衬衫,或者几盘邓丽君的磁带。
我的世界,就是家里那三间泥瓦房,学校里那本翻到卷边的教科书,以及村东头那片望不到边的玉米地。
夏天,玉米秆子比我还高,绿油油的,把整个村子都淹没了。
我就像一棵混在其中的、不起眼的玉米,每天的任务就是拼命地吸收阳光和雨水,然后等待着秋天的到来。
可那年夏天,一切都不同了。

变化是从我堂哥阿强从广东回来开始的。
阿强比我大五岁,在城里的工地上当小工,每年只有过年才回来一次。
但那年夏天,他却破天荒地在农忙时节请了假,说是工地上出了事故,放了长假。
他回来那天,穿着一件印着英文字母的T恤,一条磨得发白的牛仔裤,脚上一双锃亮的运动鞋。
他带回来的,除了城里特有的、那种混合着机油和灰尘的味道,还有一个黑色的、沉甸甸的旅行包。

那个包,就是点燃我身体里那片荒原的第一颗火星。
那天晚上,我们一家人围着吃饭,阿强从包里掏出几件花花绿绿的衣服给我爸妈,又塞给我一把花花绿绿的水果糖。
我爸妈喜笑颜开,一个劲儿地夸阿强有出息。
我却注意到,他把那个包拉上拉链后,小心翼翼地塞到了他床铺最里面的墙角,还用一床破被子盖上。
我的好奇心,像被猫爪子挠了一下,痒得不行。